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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

文号: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

效力级别:国家法律

法规状态:未实施

颁发部门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失效日期:

发布日期:2024-06-28

生效日期:2024-11-01

信息来源: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2.html?ZmY4MDgxODE4ZDZhNDI0YjAxOTA1ZjEzZWRiYTJlZmI%3D

摘要: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(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)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章监测与预警 第五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六章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

备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