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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
文号: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
效力级别:国家法律
法规状态:未实施
颁发部门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失效日期:
发布日期:2024-06-28
生效日期:2024-11-01
信息来源: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2.html?ZmY4MDgxODE4ZDZhNDI0YjAxOTA1ZjEzZWRiYTJlZmI%3D
摘要: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(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)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章监测与预警 第五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六章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
备注: